新北市首創「放心園」供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監督會面 依法院裁定由當事人申請 在破碎婚暴中以重建親情 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放心園以孩子最佳利益為考量 Mar 29th 2019, 00:00, by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1080329 【新北市訊】多年前一部電影「克拉瑪對克拉瑪」刻劃父母離婚打官司,由梅莉史翠普所飾演的母親為爭奪孩子的監護權,甚至請徵信社蒐集不利於達斯汀霍夫曼所飾演父親的證據,電影最後母親雖打贏了官司,但從中也體認到父親深愛孩子,因此願意放棄監護權,而繼續由父親撫養,該部堪稱探討父母離異與孩子之間相處互動的經典作品,也獲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等多項大獎。 在現實世界中,因家庭暴力或婦幼安全議題引發父母離婚訴訟,而波及未成年的孩子,法官在人性化的考量下,會裁定在社工的陪伴和協助下,讓父母可以藉由監督會面或監督交付,持續與孩子交往,以維繫親情,位於新北市蘆洲區集賢大樓內的「放心園」,正是新北市政府專為未成年子女與父母會面交往而成立的中心。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放心園於94年成立,是國內第一個專為子女監督會面規劃的場地,目前委託社團法人新北市湧泉社會服務協會辦理,在106年承接48件法院裁定案,服務了162人,107年同為48案,服務164人。 許芝綺表示,放心園以孩子的權益為最大考量,是父母在出現婚姻危機或衝突時,為避免傷及無辜的孩子,而讓父母重新學習的溫馨場所,和重建親子關係的媒介,通常在接受法院裁定後,由當事人提出申請,經由社工進行父、母和子女三方個別會談評估後,再進行會面安排。 放心園社工督導蔡慈涵表示,園內設有沙盤室、遊戲室、繪畫室等布置,還有公共親子空間,讓孩子在自然溫馨的環境下,得與探視的父或母有親情的互動,為確保同住一方的安全,探視一方必須提前20分鐘來到放心園,並晚20分鐘離開,而且會面過程全程錄影,若確認會面過程無安全疑慮,在會面後影像會立即銷毀。 蔡慈涵表示,監督會面一次2小時,為考量父母工作和孩子就學,通常會選在假日進行,探視方到放心園後,會先由社工在會談室接待,提醒一些注意事項,探視方也可以先培養情緒,以漸進式、階段式,在逐步取得孩子的信賴後,社工會評估鼓勵帶到戶外,例如鄰近公園或咖啡廳,以進行監督交付,增加親情互動,在規定時間內返回放心園。 蔡慈涵說,在監督會面時,社工會做好安全維護和提醒,避免孩子淪為父母間為爭奪親權的工具,增加孩子對任何一方的愛憎,例如:「你怎麼變得那麼瘦?你媽媽都沒給你吃嗎?」「你怎麼穿得髒兮兮?你爸爸是怎麼照顧的啊!」這些負面情緒的挑撥,社工都會提醒探視方要節制。 蔡慈涵表示,曾有一對知識份子,父親是理工科,母親是文科,雙方為孩子的教養問題產生齟齬,加上父親的父母在南部,渴望抱孫,但母親希望自己撫養,種種生活衝突造成父親施暴,母親訴請離婚並聲請保護令,但父親又提出抗告,要求自己或阿公阿嬤可以探視孩子,在訴訟期間法院裁定監督會面,當時孩子從1歲多,由放心園持續服務2年,社工從父親到園內一開始氣沖沖、喋喋不休,連颱風天都要求要會面,到2年後穩定情緒,體恤孩子母親的辛勞,最終走向離異,父親另組家庭,母親獨力撫養,雙方成了朋友,社工才完成結案。 許芝綺表示,在放心園的實務服務中,探視方的父母角色大約為8比2, 這大約也是家暴的男女性比例。無論探視方是男性或女性,放心園是秉持中立的角色,一切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同時也提醒身為父母,要以孩子為念,借用家事調解專家侯活˙岳雲的話語:「我們射向(前)配偶的每一發砲彈,都會穿過未成年子女的胸膛!」 資料來源: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8965-3359 分機2429 承 辦 人:組長陳瑋芝 8965-3359分機2472 新聞連絡:黃逢明 29603456轉3722 陳清貴29603456轉3728 |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