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生活法律講座-看戲劇學法律,從大宅門看現代子女扶養與探視權 Mar 29th 2019, 00:00, by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本(108)年度第2場生活法律講座,訂於4月9日(星期二)晚上7時至9時,於新北市政府五樓507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盛大舉辦;特邀北京京劇院優秀青年導演李卓群及本府國家賠償處理委員會委員、家事事件專家江淑卿律師,為市民朋友從戲劇大宅門探索現代子女扶養與探視權。 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闡明「兒童保有不與雙親分離」的權利,強調為了維護子女最佳利益,應讓孩子與未同住父母維持密切聯繫並保持良好互動關係,探視權不僅是父母的權利,更是孩子的權利。近年來夫妻離婚後有關子女扶養費及探視權糾紛時有所聞,不論是父母一方拒絕對方探視子女,或者未依約定給付子女扶養費,都是古今家庭、學校或社會普遍遭遇的家事難題。本場講座跳脫傳統法律演講形式框架,以古觀今,採跨界深度對談方式,從民眾耳熟能詳的 <大宅門>故事出發,為新北市民辦一場藝術與法律之間對話座談,期待除了提供市民實用的生活法律常識外,更可引領大眾深度思考「法」、「生命」、「同理心」、「正義」與「權利」之選擇或缺憾。 本次演講採自由入席,坐滿為止,參加本講座者即贈實用的宣導品1份。演講後將舉行抽籤問答及摸彩活動,贈送精美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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