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殯葬設施及服務契約,消保官抽查保權益 Apr 4th 2019, 00:00, by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新北巿訊】慎終追遠是我國傳統美德,但殯葬設施及禮儀服務往往有交易資訊不透明的問題,衍生許多消費糾紛。故於清明節前夕,新北市政府消保官(以下簡稱消保官)特會同市府主管機關殯葬處承辦人,聯合查核金山、萬里、三芝、新莊及板橋地區等8家殯葬設施與禮儀服務業之「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及「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契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查核結果大致符合規定。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局長黃怡騰表示,殯葬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條款應符合「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相關規定,否則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之規定,如令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本次抽查業者之主要缺失,包括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未放置現場、生前契約代銷業者報備核准函未公示於營業場所,及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使用概念模糊或不確定之名詞等,本府主管機關已發函令業者改正,以避免消費糾紛。 消保官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購買來源不明之骨灰(骸)存放單位或生前殯葬禮儀服務契約,如不知業者是否為合法經營殯葬設施或服務業者,應先向市府民政局查詢確認,以免買到不合法塔位或墓地而無法下葬,導致相關契約或使用權狀形同廢紙而權益不保。民眾於簽訂「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或「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前,也應分別主張5日或3日以上之審閱期,將定型化契約攜回審閱,並對照相關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瞭解業者是否為遵循法規且值得信賴的交易對象。 此外,詐騙集團常鎖定購買大量靈骨塔位而慘遭套牢之民眾,誆稱只要再向其購買更多靈骨塔位或生前契約,即可協助打包轉售營利,但付款後該空頭公司即結束營業,或推說是已離職業務員之個人行為,造成消費者求償無門。又因此類投資行為並不屬於消費關係,無法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處理,請民眾切記。 消保官最後提醒民眾,如有相關消費疑慮,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市府殯葬管理處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查詢,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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